天津:市畜牧兽医局再次部署兽药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23 分享
2013年8月23日,市动物保健品协会召开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市畜牧兽医局刘克成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上,刘克成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市动物保健品协会在推动我市兽药产业发展上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就当前兽药产业形势进行了准确分析。
刘克成副局长强调,兽药质量事关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各兽药生产企业要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认真吸取江西海联事件的教训,严把兽药质量安全,坚决禁止同类事件的发生。同时,各企业也要强化风险规避意识。首先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要知法懂法,规避在非主观故意情况下触犯法律的风险。其次,要强化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规避因兽药质量问题引发重大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风险;三是,要加强对本公司营销人员的遴选和后期管理,规避营销人员以本公司名义非法销售违禁兽药、假劣兽药的风险;最后,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规避受他人诱导而从事犯罪或成为他人犯罪工具或替罪羊的风险。要坚决禁止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批准文号和厂房,及按他人需求生产违规兽药或兽药研发样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刘克成副局长要求,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要认真抓好五项监管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我市兽药质量安全,各企业要予以全力配合。一是,继续加大兽药GMP飞行检查和处罚力度。对发现存在严重缺陷行为的,停止受理兽药批准文号审批和兽药GMP复验申请,或提请农业部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二是,继续加大兽药质量监管力度。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兽药,严格实施1:3跟踪抽检。对企业回函不确认兽药,凡不确认超过3批的,出现1批,抽检同品种或同剂型产品1批。对不合格兽药,依法予以顶格处理;三是,继续强化兽药信息备案管理。要认真抓好兽药批准文号、兽药生产批号和兽药质量监管信息的备案管理。对不按规定备案的企业,停办兽药批准文号;四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使兽药从业人员能熟练掌握兽药管理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规范兽药生产和质量管理行为,力争做到兽药生产安全、兽药质量安全;五是,进一步强化诚信评价结果的利用。根据诚信评价结果,建立企业分级监管制度。对诚信较好的,减少飞行检查和兽药质量监督抽检次数。对诚信较差的,每季度开展一次飞行检查,每年抽检兽药产品次数不少于6批次。要通过实施分级监管,提升我市发现兽药质量问题的能力。
最后,刘克成副局长要求市动物保健品协会要用心办会、用心管理、用心服务,更好的发挥协会作用,成为政府管理部门的左右手和企业发展的支架。各企业要在市动物保健品协会的带领下,加快企业发展,开创我市兽药产业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