瘟克清 猪瘟活疫苗(传代细胞源)
【产品类别】猪用疫苗系列
【批准文号】兽药生字100971084
【生产企业】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仅在兽医指导下使用。
- 主要成分与含量
- 性状
- 作用与用途
- 用法与用量
- 不良反应
- 注意事项
- 规格
- 包装
- 贮藏与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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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系用猪瘟病毒兔化弱毒株(CVCC AV1412)接种易感传代细胞培养,收获细胞培养物,加适宜稳定剂,经冷冻真空干燥制成。每头份含细胞毒液不少于0.01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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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黄色海绵状疏松团块,易与瓶壁脱离,加稀释液后迅速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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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预防猪瘟。断奶后无母源抗体仔猪的免疫期为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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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或皮下注射。
⑴ 按瓶签注明头份,用灭菌生理盐水稀释成1头份/ml,每头1.0 ml。
⑵ 在没有猪瘟流行的地区,断奶后无母源抗体的仔猪,接种1次即可。有疫情威胁时,仔猪可在21~30日龄和65日龄左右时各接种1次。 -
⑴ 本品仅用于健康猪只。
⑵ 接种后应注意观察,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注射抗过敏药物治疗。
⑶ 疫苗应在8℃以下的冷藏条件下运输。
⑷ 使用单位收到冷藏包装的疫苗后,如保存环境超过8℃而在25℃以下时,从接到疫苗时算起,应在10日内用完。
⑸ 使用单位所在地区的气温在25℃以上时,如无冷藏条件,应采用冰瓶领取疫苗,随领随用。
⑹ 疫苗稀释后,如气温在15℃以下,6小时内用完;如气温在15~25℃,则应在3小时内用完。
⑺ 接种时,应作局部消毒处理。每接种1头猪更换1支针头。
⑻ 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稀释后剩余的疫苗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
⑴ 10头份/瓶;⑵ 20头份/瓶;⑶ 40头份/瓶;⑷ 50头份/瓶;⑸ 100头份/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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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10瓶/盒;⑵ 20瓶/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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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以下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